錄像藝術 Video Art
錄像藝術(Video Art)最早是以錄影機、電視機等作為創作的媒材,這個媒材能夠被大量使用,也與家用的手持式攝影機的發明息息相關。在最初嘗試以錄像來創作的錄像藝術家中,又以韓裔美籍的藝術家白南準作為代表性人物。粗略來說,以動態影像作為創作媒材的藝術類別都能夠稱為錄像藝術,但事實上,錄像藝術的類別並不容易清晰的界定,因為這個類別中經常又包含了動畫、電影、紀錄片、影像裝置等等不同的範疇,有些學者甚至認為錄像藝術不一定非要透過電視機這個媒介才能歸類為錄像藝術。在數位科技漸趨成熟的當下,使得錄像藝術具有更多的可能性與發展空間,卻也和後起的新媒體藝術、科技藝術等類別更加難以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