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家分享】給衣食無缺的母親最特別的 "Gift"
遇到家中長輩生日,做晚輩的總是希望能送一份禮物表達心意,但長輩通常會念及晚輩工作辛苦,不斷推辭,絕口不提自己想要什麼禮物。 platform A 特別邀請長期關注藝文環境、本身也是藏家的《子迂的蠹酸齋》齋主,來和大家分享他是怎麼為母親挑選獨具意義的藝術品,又是如何看待贈送藝術品代表的情意,一起來看看收藏背後的故事吧!
Q:為什麼會想要送畫給母親?
我母親是個幸福的中產家庭主婦。她在物質生活上沒有任何匱乏,也不喜歡過多無用的家電,甚至對於蛋糕餐點也因為健康之故能避則避。每年不管是生日、母親節乃至聖誕節,可都是難上加難的苦差事。母親總一臉嫌棄地說不用禮物,只需要我將日子過好,將自己照顧好就是最好的禮物。但今年母親生日時,我總是想著要送個母親真正喜愛的禮物。
於是我想到了藝術品,決定根據母親的喜好購買陳瑋勛《氣味所在》系列作,將其併陳作對,送給摯愛的母親。
在台灣社會,將藝術品作為禮物尚未被多數大眾所認識。我們遇到節日或生日時,還是習慣性的優先購買實用性較高的 3C 電子產品,當然蛋糕和家庭聚餐少不了。
不過台灣社會近三十年來,社會越來越富裕,個別家庭對於硬體上的匱乏越來越少。長輩們也越來越重視身體健康,因此蛋糕餐宴在無形中也成了負擔。諸如像我這種中產後代,在面對父母的禮物時,總想不到任何長輩會喜歡且真正欠缺的禮物。
齋主是七年級生。我們這輩的父母,從普遍匱乏的社會,走過經濟快速飛漲的年代,再到如今經濟穩定進步的年代。
人人都抱怨生活不好,但其實相比過去的苦日子,今天的日子已然稱得上是幸福。在物質生活普遍不致匱乏的狀況下,台灣社會普遍渴求的,反而是精神生活的富足。而在精神層面上,沒有甚麼能比得上藝術品帶來的幸福喜悅。
Q:之前也有以畫作送禮的經驗嗎?
送畫作給母親,並非是我人生首次的藝術品送禮經驗。此前我曾分別有過兩次的藝術品送禮經驗。兩次的對象、作品和意義都不同。我十分樂意分享這兩則故事,作為齋友們若要送禮時的參考。
我人生中第一次送藝術品,是送給當時替我費心處理官司的律師。由於是委託朋友處理法律程序,看似在商言商,但其實我感念友人在整個事件中的付出,包含幾次充滿法律涵養的幾次談天。更重要的是我並不希望友誼因為官司而變質,從朋友變成委託人與律師的關係。
因此當時我便決定要購買畫作,額外感謝對方付出的心力。律師友人後來表示,因為過去從未接觸過藝術品,也從未想過會擁有藝術品,因此這份禮物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成為了他藝術上的敲門磚。
另個案例的對象,則是一位經營精品農產的友人。由於對方對文化藝術早有接觸,因此對畫作並不陌生。為符合期待,我特別請了畫家友人訂製符合友人喜愛主題的作品,並與朋友合資共同贈送。這位友人則表示並非初次擁有畫作,但仍是愛不釋手。並且該畫作在他的書房也沒有固定的位置,而是時不時就會拿起賞玩,甚是喜歡。
Q:為什麼選擇送藝術品,而不是其他禮物?
將藝術品作為禮物相贈,有個其他禮物難以企及的優點,那就是無論價格高低,心意的價值會遠遠優先於價格。無論是挑選或訂製適合的藝術品送禮,背後都有著紀念彼此情誼、相互感謝對方的意義。並且藝術品不同於蛋糕、家電或3C用品,沒有食用期限、故障、過時等問題,能永遠象徵著心意,見證這段情誼。
挑選藝術品做為禮物的過程,也是對彼此情誼的又一次認識。我們可以從親友的過往經歷、重視的價值、職業的期許,對未來的描繪,以及這份情誼的重要時刻做聯想,從這些特質挑選藝術品。舉例來說,我送給律師的那幅畫作,是幅名為《平台》的作品,兩個男人在各自的平台上相談甚歡,無比切合律師為當事人溝通協調,希冀為兩造尋求雙贏的職業道德和期許,他自是無比喜愛。至於另一幅訂製作品,因為對朋友的認識和了解,也當然讓對方滿意。
Q:為什麼選擇陳瑋勛的《氣味所在》系列送給母親?
我的母親愛花早已不是新聞,尤其是鬱金香。母親年輕時因為愛花兒而學習花道,據說當時學習多年,有些小成。但作為兒子的我,只知道母親在我成長過程中,犧牲了很多插花的機會。
還記得幾次她買了鮮花回家,在客廳鋪鋪報紙就開始在花瓶和劍山上重拾過往的愛好,通常都因為趕著下廚而只得草草收場。後來知道母親愛花,送了幾次花束後也被反對,因為枯謝的鮮花只帶來氣餒和無奈。
因此當我在 platform A 上看到 陳瑋勛《氣味所在》系列作,我當下便決定要送給母親,因為畫上的鬱金香是如此迷人,香氣如此芬芳。
後記:最特別的 "Gift"
除卻以上理由,將藝術品作為禮物,也是無比浪漫的決定。在浪漫的角度來看,藝術家所擁有的天賦 (Gift) 是上天的贈禮 (Gift)。他們在人生過程中,經過不斷的淬鍊和昇華,才得以將本為精神層面的天賦 (Gift),轉化為實體的藝術創作。而又有甚麼能比將他人的天賦 (Gift) 作為禮物 (Gift) 送給摯愛的親友呢?
法國社會學家馬賽爾莫斯 (Marcel Mauss) 在1925年曾寫過一篇名為《禮物:古式社會中交換的形式與理由》的著作。在文中,莫斯表示不管是禮物的饋贈、接受或回報,種種行為背後都隱含不同當事人所必須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接受禮物的人將欠送禮者一份人情。這份人情雖然看似將兩人的關係疏遠,但隨著下一次的回禮或餽贈,而又形成又一次的關係。社會人際關係於是便建立在禮物交換所形成的人情網路上。
試想,為什麼我們需要送禮給母親或朋友?自然是因為我們感受到他們對我們的一份情。而他們之所以願意給予這份情,可能是因為彼此的友誼,也可能是為了將長輩教導的一份情傳播出去。
無論源頭是什麼,總免不了是來自前一手的禮物餽贈。而我們如今選擇送禮,也不過是茫茫情海中,又一次以禮物所種下的善因罷了。既然如此,那麼我們何不選擇附帶更多天賦 (Gift) 的藝術品,作為我們給親友的禮物 (Gift) 呢?
看著母親幸福的表情,我深信這將是數年來最正確的禮物決定。
圖片來源/子迂的蠹酸齋